湘农告〔202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特此公告,附件: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4月22日附件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机构名称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法人单位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机构负责人张家清联系人张家清联系电话139****7700通讯地址和邮编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480号合格证书编号(湘)中种检字(2024)第002号证书有效期2030年4月17日检验项目范围农作物种子扦样、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和真实性授权签字人张家清高友丽孙颖备注1.复评审,2.扩项评审,检验项目范围增加向日葵品种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