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22〕9号附件1),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区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且年度研发投入同比上年增量超过50万元的规上纳统企业(2023年纳入规上企业研发统计范围),2、企业研发投入必须单独建账核算(在财务账套下设置研发费用科目,申报企业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未注册单位先注册)法人登录“浙里企业新产品研发服务”网(https://xcpyf.nbjb.gov.cn)点击“研发申报”模块后选择“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在线办理,按要求填报补助申请表格(表样见附件)并上传PDF格式的附件材料后提交,其中补助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需下载加盖企业公章后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系统,并按申报模块要求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佐证材料(2023年度607-2表,截图中显示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5月8日期间),若2022年度研发投入数据为0,还需提供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需披露研发费用为0),3、申报单位需上传财务账套下设置的研发费用科目截图,4、归口管理单位按要求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并提供2022年度研发数据为0的企业情况说明,三、申报时间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申报业务咨询:马金波电话:89582905系统技术支持:蔡慈光电话:13685825510附件:2024年度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docx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