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宝安区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开展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机动车行驶证、车企预审证明需在2024年2月29日24:00前提交,审核工作已近尾声,目前仍有部分消费者未按要求补正其申请材料,因此无法完成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请附件名单内的消费者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8:00前,登录云闪付APP,按系统提示补充或修改申请材料,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补贴申领名额,特此通知,宝安区投资推广署2024年4月24日附件:1.附件-2023年宝安区岁末汽车促消费活动未补充修改申领资料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