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24〕68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区财政局拟定《绍兴市上虞区产业集群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分配方案(2024年)》(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2588783,附件:2024年度上虞区集成电路协同区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分配方案.doc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