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构在确定市场评估价后将项目基本情况、租金评估报告等资料呈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实施机构结合产业经济发展、人才实际需求、房源基本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实施机构根据房源情况及申请人或单位意愿,第十二条【申请条件】申请或租住人才住房的人才和相应申请单位,(三)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人才自住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人才住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租金补贴期限,租赁期满后申请单位仍符合人才住房申请条件且提出续租申请的,第五章租赁约定第二十一条【租赁合同】实施机构应与项目运营单位、承租人或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在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向项目运营单位提出最多1次零散房源换租申请,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更换后的工作单位符合区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允许由更换后的工作单位与实施机构、项目运营单位重新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后继续租住,第二十六条【配合管理】项目运营单位、承租人或单位应配合实施机构做好房源入住使用、巡查管理、轮候分配、租金管理、违规处理等工作,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请示区政府同意后撤销项目认定,第二十七条【信息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实施机构应建立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人才住房租赁管理信息库,项目运营单位申请退出人才住房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不再符合人才住房认定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