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7号)、《关于下达2022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46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5号)和《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相关项目实施进度符合条件,现对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人:向冏057385060438,陆晓艳057385620843附件:相关资金下达文件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