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使用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31号)的要求,现将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度内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创建单位,三、申报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三)法人签字或签章的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引进知名企业和品牌情况、增强文化底蕴情况、规范管理运营情况、促消费活动举办情况等,四、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企业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在线申报(网站:https://czbt.czt.gd.gov.cn/#/home),申报流程:(1)注册(详见附件5),(2)申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项目”,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初审结果汇总编制汇总表(详见附件6)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到我局(具体地址为中山二路57号B座307室,五、管理与监督(一)申请单位收到资金后,(二)申请单位须对资金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资金申报和使用单位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4.同一项目向多个资金主管部门申报资助的,附件:1.封面样式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广东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名单的通知4.投入明细表5.项目使用手册(单位端)6.申报汇总表中山市商务局2024年4月22日附件:1.附件1.2.6.wps2.附件3.关于公布第四批广东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名单的通知.pdf3.附件4.投入明细表.xlsx4.附件5.项目使用手册(单位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