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规定,对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每月测评成绩平均分+农村微改造加分),我局拟定了《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4月27日,联系电话:88221311,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3日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序号镇街下拨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绩效目标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1南朗街道120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300313-农林水2三乡镇1103阜沙镇1004神湾镇905小榄镇856沙溪镇807民众街道758古镇镇70合计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