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象山县农村物流客货邮融合专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象山县农村物流客货邮融合专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象山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4月22日象山县农村物流客货邮融合专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入贯彻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系列安排部署,根据《县交通运输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象山县关于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样板县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专项工作,2023年完成1个县级分拣中心、4个镇乡级综合服务站、10个村级物流服务点建设,由邮政公司或企业联盟将快递包裹送至村物流服务点,建设集统一协调、集中揽收、分拣派送、仓储转运、信息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改造建设“一站多能、多网共用、统一管理、集中配送”的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乡镇综合服务站补助标准:按照要求标准配置和建设的,3.村物流服务点补助标准:按照要求标准配置和建设的,标准型站点给予一次性补助2.5万元/个,4.站点人员工资补助:对于接收快递及管理的站点工作人员按照0.4元/件提成,推进乡镇、快递企业、邮政公司等各部门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快递人员、客运司机、镇(乡)村站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建设资金补助及人员工资补助从站点运行开始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