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企业产业基金管理,防范基金运行风险,提高投资绩效,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发展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了《桐庐县国有企业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或建议,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至桐庐县财政局企业科,通信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路688号财政大楼505室邮编:311500联系电话:0571-58507053邮箱:1904328002@qq.com意见征集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513.html附件1:关于《桐庐县国有企业产业基金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附件2:桐庐县国有企业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桐庐县财政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