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戏曲名家工作室管理办法》,我厅将开展第三批四川省戏曲名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文艺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工作室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省直文艺单位或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四川省戏曲名家工作室项目申报书,包括戏曲传承及人才培养、戏曲普及推广、戏曲创作研究、决策咨询参谋等工作计划内容,省直文艺单位、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本地区工作室申报材料,统一向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根据工作室申请人和责任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评审工作由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或委托相关单位按程序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三、实施管理(一)工作室是依托戏曲院团等单位设立,由戏曲名家领衔的戏曲传承和人才培养工作平台,(四)文化和旅游厅对工作室建设实施、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绩效考核、监督检查、中期评估、结项验收,附件:四川省戏曲名家工作室项目申报书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4月22日关于开展第三批四川省戏曲名家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