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老区办文件瓯政老区〔2024〕3号────────────────────────────────关于下达2024年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建瓯市水源乡民政办:为做好我市革命老区非文物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社指〔2024〕19号)文件精神,现将南平市下达我市的老区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拨付时要备注财政监管(CZJG020020020),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做好资金公示及录入工作,附件:2024年度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利用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建瓯市老区办2024年4月19日2024年度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利用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序号项目名称性质项目补助资金(万元)1中共闽北第一个党总支——温洋支部旧址修缮布展老区革命遗址10合计10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抄送:建瓯市财政局南平市老区办,建瓯市老区办2024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