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的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根据农业农村领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项目储备成熟度等情况确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绩效评估、实施监控、验收考评等实行全过程管理,第十六条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管理工作时间要求组织市有关单位和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前开展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时,并同步在预算管理系统中提交专项资金分配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等数据信息,第二十四条农业强市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项目调剂预算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商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跟踪监控,第六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三十条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用款单位是项目实施和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申报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市级下达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实施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