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岳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432号湖南伟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周雁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岳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43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5295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8951.85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上述一、二项共计14246.85元,由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102号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楼),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