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连云港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连科〔2022〕33号),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连科计〔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本次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整改,整改后绩效评估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处理,对未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撤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若对绩效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名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洲区东盐河路17号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85801068市科技局机构处:85821079附件下载:附件2023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结果(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