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2023-2027)实施方案》(杭交发〔2023〕7号)和《杭州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2023-2027)市级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杭交发〔2023〕8号)的规定,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及杭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杭交发〔2023〕83号),按照我县2023年度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完成情况预考核分配下达1402.02万元(约占总补助80%),用于我县2023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县道大中修项目,参照《杭州市建设高品质四好农村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财建〔2018〕93号),并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及考核完成情况,现将第一批市补资金分配如下(详附件),请严格按照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市、县相关管理要求,严格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目标抓好落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桐庐县交通运输局桐庐县财政局2024年2月5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xls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