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各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日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联系人:汤宇韵联系电话:0573-89232755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邮编:314400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8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pdf《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