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经管委会同意,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牵头对《新乡平原新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5月1日,通讯地址:平原示范区嵩山大道向西100米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407室,邮编:453500联系人:张玉强电话:0373-7066315电子邮箱:pysfqzlj@126.com附件: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原示范区分局2024年4月17日平原示范区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定稿)2024.4.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