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阿州人社发〔2022〕9号)《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水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水县脱贫人员外出务工交通费补贴申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23〕65号)文件精神,对跨省稳岗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实际产生的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费执行,收到脱贫人口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共计63人,以上63名脱贫人口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手续齐全,共需补贴资金31986.5元(大写:叁万壹仟玖佰捌拾陆圆伍角),所需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7日至4月24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就业训练和农劳开发股反映,附件:2024年第一批农村脱贫劳动力交通补贴人员名单2023年交通补贴汇总(63脱贫户)公示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