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占用儋州市西培农场(2.2956公顷),南辰农场(0.0367公顷),大成镇可运村委会(0.8217公顷)、南盛村委会(0.0619公顷)、推赛村委会(1.0664公顷)、小岭村委会(0.0183公顷)、新风村委会(0.1188公顷)、新营村委会(1.2866公顷)、大成镇农场(0.2921公顷),王五镇东光村委会(0.3035公顷)、流坊村委会(0.341公顷)、石马岭林场(0.0572公顷)、王五社区居委会(1.578公顷)、新地村委会(0.4363公顷),白马井镇英丰村委会(1.4856公顷)等15个权属单位,面积共10.1997公顷保护林地(其中III级保护林地2.2977公顷,IV级保护林地7.902公顷),用于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改建工程,拟占用林地权属为国有(2.3323公顷)和集体(7.8674公顷),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公示附件: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改建工程使用林地位置图1份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月12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