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营我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压实建设运营安全责任,鼓励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优、安全管理好的充电为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营我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实现供给和需求高质量动态平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23〕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0楼B2004室,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与循环经济科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hfgjnyk@szlhq.gov.cn,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编制说明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