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要求,经用人单位申报、县就业局初审,我县叙永县沙地头种植家庭农场(普通合伙)、叙永县晋鹏物流有限公司分别吸纳5名、1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详见附件),符合申报2023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条件,拟进行补贴,现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30-6227045(叙永县人社局就失股)0830-6226913(叙永县就业局就业股)附件:2023年叙永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核定人员公示名单.xlsx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