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2〕5号)、《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区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我局对2023年度守信激励主体名单进行了认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16日至4月2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诉,联系人:钱俊涵,联系电话:0523-88203085附件:守信激励主体名单.xlsx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