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24年3月11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4年4月10日,没有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2024年3月13日,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向区发改局等14个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14份书面反馈材料,收到具体意见1条,其它无意见,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序号反馈单位修改意见采纳情况1区住建局无意见采纳2区发改局无意见采纳3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无意见采纳4区人社局无意见采纳5区商务局无意见采纳6区统计局第三条第六款增加“无统计失信认定”申报条件不采纳7区财政局无意见采纳8区税务局无意见采纳9区科技局无意见采纳10青山湖科技城无意见采纳11锦南新城管委会无意见采纳12区经信局无意见采纳13区应急管理局无意见采纳14区农业农村局无意见采纳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