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4日,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女职工姓名补贴金额(元)1温州市鹿城区五马雄发玩具店92330302MA2C8NRJ5Q戴宏烨3563.12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2MA2CPXN39E刘亚丽2997.213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31330000MD0072001B姚吉玲2935.14温州左岸工业设计有限公司91330302681686393P林慧慧2976.515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05644145919金云英16026.326浙江盛世前程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2056871243T林艳艳2935.17浙江盛世前程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2056871243T詹新静3238.768温州锦衣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91330302552850556F戴月微3489.89(联系电话:88990780)温州市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