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就高新区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学习内容和方式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一)公需科目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程、“习近平著作”专题课程,根据公需科目学习范围,2024年度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参加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的线上学习(培训项目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资讯中心→通知公告”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www.qdjxjy.com.cn/公布),也可参加用人单位、行业部门(单位)、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组织的线下培训,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认定(一)学时要求青岛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经济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时,(二)认定依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4号),(三)职责分工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方式、内容、完成学时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无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相关材料由负责其职称申报工作的部门(单位)进行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