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创客及创客团队:根据《关于北仑区(开发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仑科〔2017〕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科技创新券发放、使用和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技创新券发放(一)发放对象1、入驻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原则上需注册时间5年内),3、入驻我区经备案的众创空间或创客服务中心的创客、创客团队(需在入驻期内的有效创客、创客团队),一家企业申领不超过5万元,2、一位创客(或创客团队)可分批、跨年、多次申领科技创新券,二、科技创新券的使用科技创新券使用流程包括预约服务→申请使用→审核→填写记录→服务评价→申请兑付,搜索“创新券使用服务”进入创新券系统,(一)使用范围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向非关联的创新载体购买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解决方案、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区政府为支持上述对象购买社会科技服务时,)(二)使用比例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向创新载体支付科技创新券抵用服务费用时,其中企业抵用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总费用的30%,创客(或创客团队)抵用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三)使用时限科技创新券的申领、发放、使用和申请兑现一般应在同一年度内完成,三、科技创新券的兑付科技创新券当年有效,四、其他1、对于已经申领科技创新券的企业,2、企业、创客(或创客团队)和创新载体通过科技创新券骗取财政科技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