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公开根据江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4〕3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16日前,深入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并于3月20日上报江安县财政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现就绩效自评结果反馈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含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等),详细情况见附件,附件1: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表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