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深化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的实施方案》(〔2022〕11-20)的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中农业职业经理人个人缴费8%,财政补贴12%,缴费地在成都东部新区的,财政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成都东部新区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助工作,经农业职业经理人自愿申报、镇(街道)初审、区级复核等程序,满足补贴条件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共11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请于2024年4月21日17:00前向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乡村振兴处实名反映,附件1:2023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附件2:2023年成都东部新区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助名单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