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建设并认定“花城微创园”20家,为创业者提供优质创业服务,为推动我市创业载体建设工作落地落实,2023年我市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载体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花城微创园”命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一方面对全市创业载体建设作出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创业载体建设和管理;引导符合条件的工农业园区、街道(镇)、社区(村)、特色商业街区等结合自身实际新建或改扩建创业载体,鼓励创业孵化基地以“对口帮扶、以大带小”的形式建设微创园,促进载体建设工作落地,强化载体建设,建设了一批以汽车服务、地方特色美食、民宿康养为特色的微型创业园,不断强化小型微型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我市利用“花城微创园”扎根基层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