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苏州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苏州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吴中区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市卫生健康委)2.推进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推动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心血管病)创建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的建设工作,带动发挥三个省级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张家港市中医医院、昆山市中医医院的先行先试作用,统筹推进市内各级各类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4.加强基层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二)加强人才引培,(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7.强化中医人才梯队建设,持续开展中医领军人才项目、中青年中医临床优秀人才项目、省级西学中人才及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项目,(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三)加强专(学)科建设,(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14.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应用,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开展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医院等标志性项目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