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筑农(种子)罚〔2023〕10号案件名称贵州丰禾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种子案处罚类别其他处罚事由不规范填写处方笺处罚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贵州丰禾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桑黄菌种没有标签,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按照该公司提供的经营台账进销存明细体现销售金额为207950元,库存货值金额为133700元,当事人以订单农业为名销售假种子的违法行为已对农户造成较大损失,符合《贵州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所描述的严重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贵州丰禾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MAAK4A1095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420982XXXXXXXX0038法定代表人姓名邓彬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经营菌种,2.处其货值金额18倍罚款共陆佰壹拾肆万玖仟柒佰元整(¥6149700元),3.没收违法所得贰拾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20795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陆佰叁拾伍万柒仟陆佰伍拾元整(¥6357650元)处罚生效期2024-4-10处罚截止期2024-4-25处罚机关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520100数据更新时间备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