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个转联办发〔2021〕5号)要求,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库县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个转企”奖励资金相关规定,拟对法库县2021年度“个转企”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经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审核,县政府审批后,共有6户企业符合“个转企”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企业名单见附件),每户企业奖励10000元,现对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均可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由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李浩联系电话:87126150通讯地址: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7号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法库县2021年“个转企”一次性奖励资金企业名单法库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奖励企业名单(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