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海盐县农业农村局海盐县财政局2024年4月2日海盐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方案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一、补贴对象县内符合以下条件的生猪养殖规模场:1.投保生猪能按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二、承保主体参考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结果,给予每头26元的保费补贴,2.补贴总头数以当年省市下达考核任务数为限,生猪饲养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4.其他未明确事项,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5.本方案自202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参照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局,附件:2022年海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入围名单附件:2022年海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入围名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海盐县农业农村局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盐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