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作,相关内容及要求如下:一、机构资格条件1.具备编制国家、省、市级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2.具有参与政府部门编制国家、省、市级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等案例和工作经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遵守项目评审工作纪律,二、具体工作内容1.调研深圳、芜湖、成都等城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情况,2.调研分析沈阳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3.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6年)》,4.其它有关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事务,三、申报文件1.报名登记表及报价函,2.资质证明文件及机构基本情况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曾编制的国家、省、市级相关领域发展规划文件目录,编制工作需于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并将申报文件及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6日15:00时前邮寄至我局,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一号21世纪大厦A座1810附件:1.报名登记表2.报价函市工信局公开遴选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机构的通知20240412(包含附件1.报名登记表2.报价函).doc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