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根据《武汉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武人才〔2023〕2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集中举荐申报工作的公告》,现组织东湖高新区用人单位开展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集中举荐申报工作,(2)近5年从市外引进来光谷工作的国家级重点项目承担人,且近5年内年营收曾达10亿元以上等东湖高新区重点企业的产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即516540元)(2023年数据尚未发布,(2)其他用人单位举荐对象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倍(即723156元),(二)优秀青年人才近5年从市外新引进来光谷工作,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即258270元),2.其他用人单位举荐对象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即413232元),举荐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武汉英才计划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培育支持专项当中的一种类别,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在三年支持期)的人才,三、有关事项(一)集中举荐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用人单位通过“武汉人才工作网”(http://www.whrcgz.gov.cn)在线填写申报书,(二)举荐对象需承诺入选后在汉工作三年,(三)对举荐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申报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