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依照“企业无纸化申报、专家网上评审、原始材料企业留存”原则开展,二、申报条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的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在“平台系统”上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企业网上材料填报确认提交完毕后,连同证明材料形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正本),四、申报材料总目录(目录标题后加注页码)1、企业承诺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上提交,4、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和研发组织管理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依上述顺序按每项知识产权分类整理(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可不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和缴费收据证明材料),可提供科技成果证明、成果转化测试报告、形成的产品或服务证明等,证明材料按附件中每项转化分类整理,证明材料依照上述顺序按每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分类整理,①经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包括中介机构合规声明(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发现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在为企业申报组织材料中造假或提供不实内容,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