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关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当好“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的实施意见》《日常监督“1+4+N”工作机制工作制度(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就报送纪检干部培养人才库入库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入库人员基本条件推荐到纪检干部培养人才库的干部应当政治素养过硬、工作表现较好、有培养潜力,或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党务管理、组织人事、安全保卫、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推荐类别及要求各单位根据干部职工总数按一定比例推荐人选,请各单位按照以下专业类别均衡推荐:1.纪检监察类,熟悉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等工作,三、入库及使用程序(一)各单位根据推荐要求和本单位人员情况,(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推荐人员进行考察,纳入纪检干部培养人才库并反馈推荐单位,(三)根据工作需要拟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入库人员,推荐党员干部到驻局纪检监察组锻炼是加强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切实把选派人员到驻局纪检监察组跟案学习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推荐入库党员干部信息汇总表》以及所有推荐入库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版报送至局人事处徐沛旭粤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