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换领范围: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对照《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对照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审核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对照表》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换领审核工作,点击法人服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资质认定——建筑资质新办——申请,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承诺书,7换证仅换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注意事项: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未主动申请换领的,逾期自动作废,企业应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申请换证业务办理,企业应在换领资质有效期届满前,在1年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换领资质,逾期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