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县内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与县外优势企业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社会投资主体优先选择县内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参与施工总承包,(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各平台管委会、县属各国有企业、各乡镇政府)2.加大优秀建筑企业引育力度,(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平台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平台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责任单位: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平台管委会、县属各国有企业、各乡镇政府)5.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6.拓宽工程业绩范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加强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平台管委会、县属各国有企业、各乡镇政府)8.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强化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平台管委会、县属各国有企业、各乡镇政府)12.优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其他本意见自2024年5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