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吉林省城镇保障安居工程奖补资金的通知长财城指〔2024〕251号各有关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综指〔2023〕1017号),结合省计划安排和市房管局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区2024年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802万元,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中,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请你区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2024年吉林省城镇保障安居工程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4月7日文档附件:251城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