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排县财政资金15亿元以上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县财政2024年统筹安排科技创新投入0.81亿元,县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支持,市县联动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责任部门:县委人才办、县经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围绕“345”服务业产业发展体系,县财政2024年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1.24亿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二十八)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五、交通强县建设政策(由县交通局牵头实施)深入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县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四十一)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县财政2024年安排2.43亿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五十三)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