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47号)《吉林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吉交建管﹝2017﹞166号)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规定,我省开展了2023年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4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意见(书面申诉材料须提供申诉事项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申诉需注明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诉需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2023年度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通讯地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506室邮编:130021联系人:张鹏电话:0431-85097717,吉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