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二、申报程序(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据实填写《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盖章后的电子申报材料提报至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三)评审推荐,省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24年度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名单,三、其他要求(一)各区县(功能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二)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1702617邮箱:sgxjxxhyszjjc@jn.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申报书.docx2.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推荐汇总表.docx3.工业企业数智融合建设要求与评价规范.pdf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9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