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1年畜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87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1年畜牧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1〕166号)文件精神,给予项目总投资额的50%,经申报、立项、验收、公示,宁波市豪源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鑫杰畜禽专业合作社、宁波市奉化永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市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请于公示期(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向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反映或举报,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2022年4月14日附件2021年度奉化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养殖场验收结论项目投资额补助标准补助金额1宁波市豪源农业有限公司总投资90.02万,立项批复89.5万,按立项批复标准补助89.5总投资额的50%,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44.752宁波市奉化鑫杰畜禽专业合作社总投资95.73万,立项批复102万元,按实际投资额95.73万补助95.7347.863宁波市奉化永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额77.32万,立项批复76.9万,按立项批复标准补助76.938.454宁波市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额103.51万,立项批复89.5万,按立项批复标准补助89.5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