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奉化区推进制造业绿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22〕5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节能技术(设备)的应用(改造)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企业,二、奖励政策根据《奉化区推进制造业绿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22〕51号)第八条规定,对推广应用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的项目,实际节能技术(产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的,按节能技术(产品)实际投资额10%给予补助,三、申报要求(一)申报资料1.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证书,申报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政策奖补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进行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奖补申请表》,对于亩均评级A、B档享受全额区级财政奖补,C档减半享受区级财政奖补,D档不得享受区级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