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产业大脑”建设揭榜挂帅工作,二、揭榜条件(一)揭榜主体地区产业优势明显揭榜产业行业大类应属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或先进制造业集群,(二)咨询服务能力突出揭榜主体单位应聚焦申报产业发展,全程参与“产业大脑”调研、方案编制、建设运营成效考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培育、研究探索、人才培训等咨询服务,统筹推进产业大脑规划、建设、运营、推广等工作的实施,建设运营体包含建设单位、研究机构、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或产业集群代表性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建设服务揭榜产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揭榜产业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选取首批揭榜产业内企业接入“产业大脑”,其中建设期实现一定数量企业接入“产业大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所辖范围内揭榜申报材料审定后报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业强省办),省工业强省办对“产业大脑”揭榜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揭榜主体按照“产业大脑”建设和运营方案,“产业大脑”揭榜后1年由省工业强省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产业大脑”建设开展中期考核评估,五、有关要求(一)揭榜主体应明确“产业大脑”建设资金投入(运营)计划、时间节点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