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保卫管理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辅导专场遴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60号),按照“各级公安机关确定发展对象,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共同评估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公安厅共同确定广东警官学院等5家机构成为保卫管理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进入培育辅导期,培育辅导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9月15日(共180天),接受所在地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或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有关试题开发和考务业务培训辅导,由对应的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另行通知,培育机构要按规定要求完成相应试题的开发任务,并通过评审验收,试题验收通过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共同发文公布,并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出具备案函,试题验收不通过的,附件:广东省保卫管理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育机构名单.doc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