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的2025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条件:在罗江区学校上学的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申请人与低保持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2)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原件,(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证明原件,(4)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签字盖章后,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学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