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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岗区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 2024-04-08
线上培训课程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规范、企业行业评价规范等要求,(四)培训范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工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所培训职业(工种)原则上应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备案的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尚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或职业培训课程标准的,(七)补贴标准学徒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中级工)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已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产教评生态链学徒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点击“事项办理”—“企业办事中心”—选择“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模块,1.对于国家、行业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职业(工种),评价时企业或集团企业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其合作培训机构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为该职业(工种)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培训项目,由企校根据已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联合对学徒进行考核,点击“事项办理”—“企业办事中心”—选择“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模块,附件:1.附件1: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方案.doc2.附件1-1: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实训设备清单.doc3.附件1-2:合作培训机构相关材料.doc4.附件1-3:企业导师、培训讲师师资相关材料.doc5.附件1-4: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授权委托书.doc6.附件2:企业新型学徒是培训学徒培养协议.doc7.附件3: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校合作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doc8.附件4:企业与学徒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书.doc9.附件5:广东省职业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学徒制培训及补贴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doc10.附件6:粤省事-学员及讲师考勤签到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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